•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22
:::
楊芝吟 - 資訊中心 | 2024-04-11 | 點閱數: 48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葉仙子
電話:03-8560237#25
電子信箱:wenyeh0125@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300653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C數位學習講師培訓工作坊-因材網 (376550000A_1130065387_ATTACH1.pdf)

 

主旨: 本府辦理113年度「C數位學習講師培訓工作坊-因材網」,研習內容詳如說明,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4673Q號函辦理。
二、 為培育本縣教師運用數位科技、平臺及資源實施教學之能力,並強化與現場實務之聯結,規劃培訓數位學習專業講師,透過推廣與輔導機制引領更多的教師運用數位學習平臺提升教學效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三、 研習場次:
(一) 時間:113年7月15日(一),9時至16時。
(二) 地點:本府教育處智慧教育中心。
四、 注意事項:
(一) 報名資格:現職教師,需已完成A1、A2數位學習工作坊。
(二)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6月28日(五)中午12時,網址:https://forms.gle/qcEB9p1PH8w3ZPZ58。
(三) 限額60人,報名後需先完成線上課程「C 數位學習講師培訓-非同步課程測驗」,成績高於85分者,始可參與7月15日(一)實體課程,錄取名單另E-mail及公文知會。
(四) 實體課程需自備筆電及充電設備(含延長線)以利進行分組實作和個人發表。
(五) 課程結束需完成規定作業並經審查合格,始可取得「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因材網」講師資格。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