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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學生繪畫比赛實施辦法

性平專區 / 2021-09-17 / 點閱數: 695

花蓮縣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學生繪畫比赛實施辦法

  • 依據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 花蓮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計畫。
  • 目標:

 

  • 引發學生對於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思考,提昇創意繪畫製作與分享機制。
  • 厚植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建立尊重多元性別平等之教育環境。
  • 充實性別平等教育教學資源,透過資源中心網站或其他方式,無償運用於學術與教學研究。
  •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 承辦單位: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 辦理日期:即日起至1015日止。
  • 實施方式:

 

  • 參賽主題:

以「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含認識自我發揮潛能、接納多元尊重差異、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及避免性別歧視、對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認識與防治…等)為主題,自訂題目製作繪

畫。

  • 參賽資格:

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體中)學生〔鼓勵各校參加,9班以下(含)得遴薦1件參賽、9班以上得遴薦2件以上參賽〕。

  • 參賽程序:

 

  • 初賽:各國中小自行辦理校內初賽,遴選優良作品參賽。
  • 縣內決賽: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繪製,參賽者〔每一參賽作品至多二位參賽作者)請依附件格式填寫資料,每人參賽件數不限,惟前六名得獎者不得重複,佳作不受此限(獎狀以一張為限)。

2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101015星期五止。

 

3,送件方式:於上班日每日08:00-16:00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予受理。(參賽作品請以學校為單位依規定時間內領回,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1收件地點: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南平里八德路62號)教導處學務組長收,聯絡電話:03-8772586111

四、  評分標準:

  • 內容充實性50^:以能彰顯性別平等教育宗旨為原則。
  • 創意30^ :巧思及創意。
  • 視覺效果20^:色彩及佈局。

 

五、  附則:

  •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亦不可一稿多投(校內刊物除外),違反規定經查出取消得獎

資格。

  • 稿件作者必須同意主辦單位出版發行製作相關文宣品時使用。另比賽入選佳作以上作品, 建置於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上無償供各校下載參考使用。

 

  • 評審:

 

由本中心聘請專家學者公開評審,參賽者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得獎公佈:

評審後,於花蓮縣教育處公文發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通知領獎。

  • 獎勵:

 

  • 參賽作品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擇優採計前三名者,另錄取佳作若干名,唯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 各組頒發第一名禮卷八百元、第二名禮卷六百元、第三名禮卷四百元、佳作兩百元獎勵。
  • 獲獎同學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及指導獎狀乙張;佳作以上同學頒發獎狀乙張。
  • 辦理成效卓著之工作人員,依據「花蓮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獎懲標準表」第六點規定辦理敘獎。

I附件

 

 

 

 

花蓮縣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學生繪畫比賽報名表

 

參參力口組另1

口國小低年級          口國小中年級組口國小高年級組         口國中組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指導老師姓名

 

 

 

 

說明一、參賽作品請每件填寫一張報名表,並沿虛線剪下貼於作品背面。

二、煩請各校送件前,確認是否已黏貼報名表於作品背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