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學生繪畫比赛實施辦法
以「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含認識自我發揮潛能、接納多元尊重差異、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及避免性別歧視、對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認識與防治…等)為主題,自訂題目製作繪
畫。
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體中)學生〔鼓勵各校參加,9班以下(含)得遴薦1件參賽、9班以上得遴薦2件以上參賽〕。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繪製,參賽者〔每一參賽作品至多二位參賽作者)請依附件格式填寫資料,每人參賽件數不限,惟前六名得獎者不得重複,佳作不受此限(獎狀以一張為限)。
2,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
3,送件方式:於上班日每日08:00-16:00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予受理。(參賽作品請以學校為單位依規定時間內領回,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1收件地點: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南平里八德路62號)教導處學務組長收,聯絡電話:03-8772586轉111 。
四、 評分標準:
五、 附則:
資格。
由本中心聘請專家學者公開評審,參賽者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審後,於花蓮縣教育處公文發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通知領獎。
I附件
花蓮縣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學生繪畫比賽報名表
參參力口組另1】 |
口國小低年級組 口國小中年級組口國小高年級組 口國中組 |
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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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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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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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參賽作品請每件填寫一張報名表,並沿虛線剪下貼於作品背面。
二、煩請各校送件前,確認是否已黏貼報名表於作品背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