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以萱 傳真:03-8234990 電話:03-8223874 電子信箱:yuhsuan@nt.hl.gov.tw 主旨:函轉臺東縣為推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及服務,惠請貴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及
活動時優先採購其所生產之物品及服務,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東縣政府107年3月27日府社福字第107006336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