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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17-12-28 | 點閱數: 804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2415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函文。

 

主旨: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業奉總統106年12月6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7221號令公布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339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140997號函辦理。
二、 檢送總統府祕書長函文1份供參。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