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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以安 - 訓導組 | 2023-04-25 | 點閱數: 137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0日臺教學(二)字第112280196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以表揚「111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另,3年內(111年、110年、109年)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
  三、請薦送學校確實檢視109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四、請於111年6月5日前依本計畫之遴選原則及指標將薦送資料1式2份、授權書1份,以及光碟(含資料表、ppt簡報檔、授權書、影音檔之電子檔)1份等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初審。
  五、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n=4DEB1751B213CAA3&sms=2B7F1AE4AC63A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