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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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0810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120081008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有關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至臺北市中正區忠義國民小學之教師,倘成功調入該校應配合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24日北市教人字第112303692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